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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提高污水处理费促节水治污

日期:2025-04-30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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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番禺提高污水处理费促节水治污
  从12月1日起,我区城市污水处理费上调,居民用水按用水量90%计算,每吨上调0.27元,不少市民表示不解。对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的负责人表示,征收污水处理费旨在鼓励节约用水,改善城市水环境;此前我区污水收费标准相对较低,调整还将有利于筹措资金,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政策规定调整污水处理收费
  广东省《关于加大我省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目前我省水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十分艰巨。要确保完成我省“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全省污水日处理能力到2010年必须达到1400万吨,其中2008年至2010年每年需新增180万吨。而目前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处理能力滞后于污染减排任务要求,要实现减排目标,必须加大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的实施力度,运用价格政策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实施污水处理费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力度,从今年10月1日起,珠江三角洲地区污水处理费不低于1.0元/吨(各地市可按省制定的标准上下浮动10%);到2010年底,各市、县城区和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建制镇,都要将收费标准调整到合理盈利水平。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提出,“征收污水处理费要能够补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考虑污水管网的建设费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将污水处理费的标准尽快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
  我区污水处理收费相对较低
  据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的负责人介绍,目前污水处理费由各供水企业代收。由于污水处理收费太低,长期需要政府补贴,致使财政不堪重负。只有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全区污水处理事业才会健康稳定发展。
  据了解,2008年,我区日污水处理能力为10万吨,全区仅有一座前锋净水厂处理中心城区生活污水。为提高污水处理率,使污水能更快、更好地得到解决,我区决定新建前锋净水厂二期、大石、南村、钟村、大岗、榄核、化龙、东涌、中部等九大污水处理系统。新建管道280公里,泵站17个。预计2011年,增加污水处理能力35万吨/日,估算投资30.83亿元。
  12月1日前,我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6元/吨。据测算,广州市2007年污水处理平均单位成本为2.3729元/吨,我区污水处理费成本与此基本一致。原有征收标准低于省内城市深圳、佛山、东莞等地,也低于相关规定标准。因此,按照相关标准及发展需要,必须调整现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番禺提高污水处理费促节水治污
  调整收费标准鼓励节约用水
  今年7月1日,广州市上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低为0.9元/吨,*高为1.5元/吨。我区于12月1日进行调整,调整后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为0.9元/吨,暂不实行阶梯式收费标准。按照用水量90%计征,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每吨将在原有的基础上提价0.27元。
  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的负责人介绍,污水处理费的提高旨在鼓励节水,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目前我区居民用水量相对较大,污水处理量也较多,仅仅依靠提倡和鼓励,节约用水的效果难以达到,必须辅之经济措施,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迫使人们逐渐树立起节约用水意识,让节水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的负责人介绍,运用价格机制,能控制污水排放,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也能认识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达到自觉节约用水,减少排污量的目的。同时,也可教育孩子们从小、从现在开始养成节水的生活习惯。对自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排放标准和主动接驳市政排水设施的排水用户适当减免污水处理费,也有利于企业和个人共同治污,努力为城市和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
  同时,污水处理费上调也有利于筹措资金,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0年,我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由10万吨/日增至45万吨/日。随着污水处理量的逐年提高,相关费用也将不断增大,收费标准与处理成本差额完全靠政府财政承担,负担将越来越重,也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今后还要继续加大污水管网建设,需要更多的资金。污水处理费上调后,新增部分也将用于投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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