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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弱电材料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5 11:23
浏览次数:1110
摘要: 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弱电材料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1000172000001001 招标编码:CBL_20170824_2017759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医科大学 资金来源: 其他 ...

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弱电材料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1000172000001001

招标编码:CBL_20170824_2017759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医科大学

资金来源: 其他

 

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TXZB-CG1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5]113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164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医科大学。该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设备、材料采购。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321平方米。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4.合同估算价:约1026万元。

5.标段划分:共划分七个标段。

6.招标内容:

一标段: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内门及卫生间隔断采购。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235万元。

二标段: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换热机组附属设备及配套阀门。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290万元。

三标段: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自来水变频加压给水设备采购。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05万元。

四标段: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洁具、泵、阀门采购。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21万元。

五标段: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灯具采购。本标段合同估算价65万元。

六标段: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弱电材料采购。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15万元。

七标段: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线槽、弱电桥架采购。本标段合同估算价95万元。

3.供货期:

一至七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4.供货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合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须符合的要求

一、四、五标段: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需为经销商,且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每一个品牌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二、三、七标段: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每一个品牌只能有一家制造商参加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六标段: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每一个品牌只能有一家制造商参加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824—20178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及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注:

1)证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

2)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831—201796日。

2.获取地点: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八、联系方式

沪公网安备 33032402001691号